台北市政府規定每個月用電超過10萬度的用電大戶室內冷氣的平均溫度不得低於26度;這項新政策今天上路,宣導半年之後明年一月才會開罰。



今天有部分逛大賣場的民眾表示,26度的溫度剛開始走進來是覺得有點熱,不過一下子也就習慣了。

溫度計上顯示這裡的溫度是28.5度,再換一個地點是27.9度,台北市政府大動作來賣場測試溫度,因為節能減碳自治條例七月一號上路,規定500家每個月用電超過10萬度的場所,冷氣平均溫度不得低於攝氏26度,對於習慣了大賣場冷氣很強的民眾來說,一開始有點不適應。

有民眾特地幫小孩帶了外套,沒想到卻沒用上。

大賣場為了保持生鮮食物的新鮮,必須控制在低溫,測量點特別排除生鮮區,儘管這裡測出來是25.4度,也不在計算的範圍內。但業者很配合,在貨架加裝塑膠簾,減少冷氣外洩。業者說,賣場營業時間長,電費每個月將近兩百萬元相當可觀,節能措施每個月可省五分之一的電費,不過也有執行上的困難。

7月到年底是宣導期,從明年開始如果用電大戶沒依規定配合,就會處以1萬元到5萬元罰鍰,未來將進一步擴大實施。

合格的場所,會貼上健康溫度標章,但賣場人最多的時候是周末,如何將溫度控制得宜,又讓民眾舒適購物,考驗還在後頭。

文章來源: 公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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