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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時報【記者薛孟杰/台北報導】
全國首創、由地方政府自行制訂的「台北市節能減碳輔導管理自治條例」,將從7月1日正式上路,北市府將針對市內500家用電大戶,要求將室內冷氣均溫維持在26℃以上,實施後將先宣導,半年後市府再展開查核,未來將訂定罰則,對於不願配合的用電戶給予處罰,以達節能減碳功效。
台北市長郝龍斌昨日在北市市政會議後,宣布這項政策。他指出,台北市工商業節能減碳輔導管理自治條例經議會三讀通過,將從7月起實施,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將組節能服務團進行為期半年的宣導,明年起進行輔導及查核。
郝龍斌指出,該項自治條例初期將先針對北市包括大型量販店、超市、百貨公司、飯店及綜合商辦大樓等,平均每月用電達10萬度以上(電費約新台幣30萬元)的500多家用電大戶進行宣導。這些用電大戶在2008年用電量達到25億7,000萬度,佔北市總用電量率的38%。
郝龍斌說,台北市前500大用電大戶若節能1%,將可供應台北市7,000個家庭一年用電量。至於北市設定的「室內26℃」是指室內冷氣均溫「維持在26℃以上」,而非「冷氣設定26℃」。
產業發展局長陳雄文則補充說明,儘管自治條例目前還沒有訂定罰則,但實施初期,對於全力配合、表現優良的業者,將張貼「本場所室內冷氣均溫維持在26℃以上」的圓型標章,讓消費者瞭解企業對節能減碳的努力。北市府亦將研訂節能減碳作業手冊及裁罰基準,半年後若業者仍不配合,將先輔導並給予時間改善,若仍無效果,不排除逕行開罰。
文章來源: 中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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