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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自由時報記者郭顏慧/新北報導〕新北市升格後,監視器業務全數移撥給警察局,里長要想爭取在里內裝設監視器,裝幾支、裝哪裡,都得看警察局臉色,里長們抱怨連連;新北市警察局解釋,此舉可統一品質及避免侵犯民眾隱私,請里長見諒。
過去台北縣監視器系統,除警方設置外,另有鄉鎮市公所、各里辦公處找經費設置,規格雖不同,畫質也較差,但多少能達到防範嚇阻宵小需求,但升格新北市後,監視器增設事宜由警察局一手包辦,地方爭取裝設監視器顯得困難重重。
有里長抱怨,必須先透過區公所向警察局提出申裝監視器,警察局再請各分局派員會勘,設置規定一大堆,有時回覆無法設置的理由是「巷弄狹小」,有時則是申請一兩年還沒設置,原因在於得等年度統一發包,里長們不禁想問,治安事故只在交通要道或年度統一發生嗎?
新北市警察局強調,升格後考量統一管理,加上避免侵犯民眾隱私,監視器裝設業務才會由警察局統籌負責,但里長仍保有建議權,目前已於全市重要道路、聯外橋樑、治安及交通要點建置一萬三千五百三十三支監視器,預計明年底全市可完成兩萬三千六百零八支監視器裝設,設置密度遠高於台北市和高雄市。
文章來源: 自由時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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