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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記者黃建華/高雄報導〕暑假近尾聲,高市有警分局「青春專案」績效未達目標,擔心遭懲處,私下要求轄區內PUB等八大行業找少年充當「人頭」讓警方抓,警方則自行吸收店家被裁罰的罰金,有業者嚴詞婉拒,痛斥:「不道德!」



評比逼人 高市警官建議取消

找「人頭」的消息輾轉傳出,警界無奈向記者證實「應有此狀況」,並怪罪「制度殺人」。有派出所長無奈說,最後要是真的沒績效,不排除把自己的3個小孩「奉獻」給同仁當績效;高市保安大隊長呂玉川昨被問及此現象,也認為有必要建議警政署取消「青春專案」該項評比。 「青春專案」要求各警分局暑假期間都必須查獲違反「社會秩序維護法」第77條—公共遊樂場所深夜12點以後容許未成年人逗留。而「公共遊樂場所」的認定範圍很廣,包括網咖、PUB、KTV、電子遊藝場、舞廳、酒店等八大行業都算,績效很缺的員警,「青春專案」期間連錄影帶、漫畫出租店、花式撞球場都視為「公共遊樂場所」,埋伏在外守株待兔。

今年初,前金分駐所就曾將帶4歲女兒前往錄影帶出租店租帶子的母女帶回,並裁罰店家1000元,引發輿論撻伐,惹來警政署懲處,並撤銷對業者的裁罰。

詎料,高市警方並未記取教訓。去年高市每個派出所都訂定至少必須查獲5件,今年部份派出所則提高績效目標為8件,有的派出所查獲1人就算1件,有的則要一次查獲2人才算1件。

一資深員警透露,日前深夜和同仁便衣巡邏,發現有一名年約14、5歲的少女在網咖騎樓打電話,研判她稍後就會進網咖,沒想到苦等1個多鐘頭,忍不住「搭訕」少女:「天氣熱又這麼晚,怎麼不進去網咖吹冷氣比較舒服?」不料,少女表示未成年,店長不讓她進去,員警聽了有如樂透「摃龜」般喪氣,只好改勸少女早點回家睡覺。

有員警說,查不到未成年者深夜12點過後在網咖、PUB、KTV等八大行業逗留,有可能是業者自律,或家長管教有方,警方卻反過來要以未達績效目標懲處相關單位,難怪有員警會被迫走偏鋒。

文章來源: 自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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