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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記者劉榮/台北報導〕台北市警局發給員警的「獎勵金」高居全國第一,被市議員批評變相鼓勵員警開單,綠營市議員提案刪除,台北市政府停管處也點頭建議中央修法廢止。
市議會交通委員會召開「交通助理員、員警裁罰獎勵金」專案報告,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報告,每年編列獎勵金預算2600萬元,今年1到7月平均每月僅支領96萬元,不會因舉發件數愈多獎金愈多。
停管處長張哲揚說,獎勵金最高不得超過薪資的一成,每月支領獎勵金的共245人,有138人是交通助理員,今年1月實際支領數95萬8000元,到7月降為94萬6000元,由於獎勵金制度涉及中央法令,將提報公路總局研議修法,朝廢止支領方向檢討。
市議員莊瑞雄說,第一線辛苦執法的交通助理員及員警可領取獎勵金,但坐在辦公室吹冷氣的處長、副處長還可月領7、8千元,比交通助理員還多,公平性何在?
簡余晏說,依公務員俸給法規定,一事不二獎,交通助理員及員警已領有薪資與加給,再領獎勵金根本沒有法源,去年台南縣議會也將交通罰單獎勵金預算刪為零,希望回歸公務員俸給公平,年底預算審查將爭取他黨支持刪為零元。
文章來源: 自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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