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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記者許國楨/台中報導〕殯葬業者指出,會在骨灰罈內放紅包,用意除了讓撿骨的火葬場員工去晦氣,且喪家基於亡者為大及花錢買平安的心態,不會計較這包紅包,幾十年來都有這樣的習俗,頂多算是陋規,不是行賄。
台中檢調昨大規模搜索十多家殯葬業者的公司,主要是針對火葬場員工是否在火化大體前,向業者收取轉嫁到喪家開銷的紅包,對此有業者指出,以往大體送到火葬場火化前,業者除了會在骨灰罈內放入火化許可證外,也會放入一個600元的紅包。
有時一些篤信風水的喪家,希望亡者能庇蔭陽世子孫,因此連火化的時辰都要講究,但因火葬場基於空污的環保考量,一天大約僅能火化60到70具大體,還要講求先來後到的公平性順序,這些喪家的大體往往無法如願在指定時辰火化。
為此,除了這600元的紅包外,業者也會另外包一個2千元的紅包放入骨灰罈內,希望基於人情事故考量,讓該具大體能在指定時間火化。
但業者也坦認,其實從搬運屍體到完成火化葬禮,過去的確有一些引人詬病的紅包文化,但近幾年來在殯儀館內的收費已相當透明化,包括出殯時繳交的禮堂租用費、冷氣使用費,都有收據可做憑證供喪家存查,喪家若遇到惡意敲詐,建議可以比對殯儀館所公告的價碼殺價,但重要的還是得慎選有口碑的禮儀公司。
文章來源: 自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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